关于促进信用卡产业发展的六条建议

马蔚华:建言信用卡产业

来源:《中欧商业评论》  |  作者:马蔚华  |  阅读:

要使我国信用卡产业更好更快发展,首先需要银行不断创新产品、深化客户经营、提升风险管理以及加强中后台建设外,还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一,扶持信用卡贷款发展。相比于一般贷款,信用卡贷款有如下鲜明特点:一是有利于拉动我国内需尤其是居民的消费需求;二是有利于减少现金投放,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强化消费资金预算管理,促进防治社会腐败;三是信用卡贷款的实质是电子结算替代现金结算,其增长速度和范围是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四是信用卡是支付结算工具,本质上并没有扩大社会信用,不产生派生存款。鉴于此,有必要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高度来认识和扶持信用卡贷款的发展。在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建议在核定银行贷款调控目标时,将信用卡贷款规模剔除在外,实行专项管理。
 
第二,调整信用卡呆账核销政策。 信用卡业务经营遵循“大数”法则,采取集中征信、集中审批、集中账务处理、集中监控、集中核销的集中化运营模式,其业务具有金额小、贷款笔数多的特点。建议统一规定信用卡透支资产的风险认定标准,完善信用卡透支呆账准备提取方式;简化核销手续,变“监管层审批核销”为“发卡行一定程度下的自主核销”,变“个案核销”为“批量核销”。
 
第三,鼓励信用卡业务创新。  从国外的经验看,信用卡是银行最具创新性的业务之一。国家应该鼓励银行适应客户和市场需要开展信用卡业务创新,而不应该人为地加以限制,如信用卡双币卡、单币卡、联名卡等产品创新,积分消费、分期付款、优惠专属等营销方式创新,手机支付、网络支付、芯片卡、非接触式支付等支付方式创新。
 
第四,改善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 受理市场建设严重滞后已经构成我国银行卡发展的瓶颈。建议政府主导推动改善刷卡环境,如以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措施鼓励商户安装刷卡机具、受理银行卡;把联网通用纳入监管内容,尽早实现交易网络结构和技术模式的统一;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管理,明确监管主体,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厘清支付清算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五,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建议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等,促进银行之间,银行与工商、公安、税务、海关、交通、房地产等部门共同建立信息管理与互动机制,共享信用信息资源。
 
第六,及早出台《银行卡条例》。 国内各银行目前开展信用卡业务,主要依据的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严重滞后于业务的发展,目前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正在起草《银行卡条例》,希望能够及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