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近一个世纪之前,托玛斯·爱迪生如是说。但几乎没人听信
仅有点子是不够的
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近一个世纪之前,托玛斯·爱迪生如是说。但几乎没人听信。
我们已经在创新领域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我们有几书架关于这个话题的书。有趣的是,绝大多数的书是关于那1%的工作——创新过程的前端。创新的前端与创意、探索和令人窒息的新点子有关。
关于创意如何诞生的故事让阅读很有快感,它们也是一些畅销商业书的核心部分。一部名为《创新者的两难决择》(The Innovator’s Dilemma)的经典图书能帮助读者理解如何辨识那些有潜力破坏现有市场的创意。一些畅销书也很关注创意;《蓝海战略》告诉读者如何辨识那些只有很弱或根本没有竞争力的商业创意;《梅第奇效应》(Medici Effect)则告诉我们,创意通常来自于经验、文化和科学的不寻常组合。
创意的后端是什么呢?后端是把点子转换为生活,而这则涉及组织建设、技术研发、商业化,以及管理。
创意的前端可能是很优美漂亮的,但后端却是耐人寻味的。即便你手中有了一个点子,据此创建一项新业务(尤其是在一个现存组织的内部),也是一项很大的挑战。在每一步前进的路上,领导人都面临着充满自相矛盾和似是而非观点的决策。如果你能掌握它,就等于精通了高级管理课程。你将成为一个出色的执行官。
不过,让人们对此感兴趣仍然很难。当我们在执行官们之间召开关于创意的研讨会时,花在创新前端的时间通常仅仅为全部课程的四分之一,而这恰是在我们项目中能产生最大能量的部分。
创意的前端咝咝做响,非常性感,而后端则充满了辛苦和汗水。
关于创意的神话存在于工作中。创新神话中不可思议的时刻总是如电灯泡闪亮的那一刻。经常是突然的一声“有了!”我们的英雄(通常很聪明,但未得到赏识)发现了一个新的可能。创意的用户把创意人偶像化,而对于那些把创意转化为可赢利项目的聪明老板,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并不比那些在球场上疾跑而马马虎虎触地得分的球员更多。
苹果公司无疑有很多出色的创意人。他们设计了很棒的新产品。但是它能不能有比故事更多的东西?
在一家行动踌躇的公司内部,产生了一个创意,却眼睁睁看着它被对手复制并大获成功。听到这么一个悲惨的创意故事,你有何反应?向敌对公司的经理们致敬?如果这样,你真是不同寻常。通常的情形是,创新者成为悲剧英雄,仅用一点酬劳就被打发了,创新的公司是一个装模作样的傻瓜,竞争对手则是一个邪恶的机会主义者。
人的本性是赞美灵感,屈尊于汗水。
不要误解我们。对我们和你都同样明显的是,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洞察力,创新的旅程是无法开启的。不过,在很多伟大的创新故事中,点子仅仅是第一章。
的确,点子很关键,头脑风暴很有趣,创意很迷人。然而,天下没有比“以创新之名行放假之实” 更受员工欢迎的东西了。我们已经见过了太多的“创新日”,不过我们很少见到有建设性的成果。
爱迪生还说过这样的妙语:“机会通常被大多数人错过了,因为它披了一件外衣,让自己看起来很像劳作。”只有当这件外衣变得极其时髦时,我们创新的能力才会显着提升。
注:《环企企业家》黄运涛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