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机构不得披露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

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

来源:南方周末网站  |  作者:南方周末  |  阅读:

1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首度提及“负面记录保留期”问题:“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 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也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最多的机构。很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在招聘过程中,也都要求个人提交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做参考。”据银行人士介绍,目前各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核中,均将个人信用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

央行征信中心个人部副总经理杜鲲表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库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采集信息主要是三部分,一部分自然人的基本信息,第二个是借款交易的基本信息,第三部分就是每个月的用卡或者说是还款信息。

杜鲲说,在每一笔贷款或者每一张信用卡发放之后,各商业银行每个月都要按照央行规定的格式,把借款人的还款记录提交给征信系统,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个人信用报告。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在四种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容易出现负面记录:一是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二是按揭贷款、消费贷款等贷款的利率上调后,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而产生的欠息逾期;三是为 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而形成的逾期记录;四是信用卡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年费而形成的逾期。

此前,关于信用报告中的“负面信息”保留期的问题,一直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负面记录的保留期是从该笔贷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保留一定的期限。但之前确实没有一个确切说法。因此,从数据库建立开始到现在的负面信息都一直保存着。”一银行业人士表示。

去年以来,各家银行陆续公布了7折优惠房贷利率政策,不约而同地将个人信用良好作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参考指标。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市民之所以难以享受到7折优惠房贷利率,很大程度上就是存在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据了解,国际上一般的做法是保留7年。对于信用卡逾期记录,如果打印信用报告,仅显示过去两年的还款信息。按照美国的做法,一般的负面信息保留7年,破产的、特别严重和明显恶意的负面信息保留10年。超过保留期限,负面信息就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