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受国际资本检验的中国企业来说,妥善处理与小股东的关系与赢得大机构投资者的认可同等重要

危险关系

来源:2007年5月 总第134期  |  作者:《环球企业家》邹宇晴  |  阅读:

对接受国际资本检验的中国企业来说,妥善处理与小股东的关系与赢得大机构投资者的认可同等重要

中海油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局。

3月30日在香港举行的股东大会的进程超出了剧情大纲,在就是否与母公司进行财务关联交易进行的投票中,股东所代表的总股数中48%表示赞成,52%反对,交易最终未能实现。
 
即使已是最国际化的中国公司之一,这样的情形也出乎中海油的意外。习惯于国内那些形式主义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通常如此定位中小股东,只需对他们的吵吵嚷嚷报以沉默,然后要求付诸表决,由于大股东——往往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在持股比例上居于绝对优势,拟定的计划总会以OK收场。
 
但这次中海油遇到了强有力的少数派。在自由经济和规范资本市场浸染已久,即便在股权比例上势单力薄,中小股东也不甘心沦为“沉默的大多数”——不同于国内中小股东的短期套利,他们更渴望行使权利参与公司治理。
 
况且有人肯站出来替他们说话。香港证交所董事 David Webb是著名的股权维护活动家,他在中海油事件中坚决站在了反对方。“这种把现金存放在母公司的做法会让中小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蒙受损失,在1990年日本爆发金融危机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对于香港金融市场来说,这种行为是不被接受的,上市公司一定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他对《环球企业家》解释反对的原因。
 
不论真实目的是为了赢得世界级的尊重还是想在海外资本市场上捞一把,类似 David Webb这样的对手都是试图对接全球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一类角色。这些人不必成为三公市场的拥趸或者社会的良心,一个完善市场为他们留下的逐利空间就能让他们勇往直前。
 
从美国、欧洲到中国香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活跃着一批股东维权机构和人士,他们不少曾在知名投资银行、证券交易所从事过资本交易和管理。对资本市场的熟悉让他们意识到这样的发财机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少,地域分散,时间精力有限,参与公司治理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国外法律允许将股东针对公司的个人诉讼整合为集体诉讼,而不管是否参与了诉讼过程,判决结果将对所有股东适用。由此产生的附带结果是,由于是代表成千上万股东进行诉讼,承揽股东诉讼官司一旦获胜将有巨额回报,因此不少逐臭的律师干脆垫付诉讼费用,而期待靠对赔偿金的分成大捞一笔。
 
“在美国,有一批机构和律师们时刻都盯着上市公司会不会出错,一旦出错,他们就会召集一定数目的股东对该公司进行集体诉讼”,纽约证券交易所亚太区执行董事杨戈表示。
 
中国企业显然还需要对此慢慢适应,中国人寿由于没有及时披露不利信息在美国被股东诉讼,中航油也曾被指控发布有关业务及前景的虚假误导性声明。
 
主要由国有企业和新晋科技公司组成的中国的海外上市公司存在先天的“空门”:国有企业上市前是在政府主导下形成并运转,企业的管理层不由市场选择而由政府任命,他们并不习惯对股东和财务报表负责;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向来对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情不怨,习惯由大股东控制交易。而暗箱操作的文化习惯,也让中国企业并不乐意提高运营的透明度。这让上市后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信息的压力非常大。
 
如果企业经营良好,利润增长,股东回报可观,危险还只潜伏水下,而一旦“股价不好,公司管理出现漏洞,信息披露不完整,股东会对公司提出诉讼”杨戈说。
 
但如果未雨绸缪,在以下几点上多加谨慎,被抓到把柄的可能性也许会低不少。
 
“国外公司在年初要对这一年的利润做出预估,投资者会完全信任你的预估,但如果年底没有达到,你就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公司信誉将会大打折扣。”杨戈提醒,为避免这种情况,公司内部由专业会计师和研习国际商法及当地法律的专业律师组成的团队能明显降低此种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的管理丑闻,国外媒体向来第一时间大肆报道,绝不心慈手软。但从时代华纳到法国空客,曾经丑闻缠身的大公司多数未被诉讼彻底击倒。这源于国外大公司内部有应对危机的一整套管理体系和方法,中国企业可择善借鉴:当管理漏洞被披露时,公司应及时采取行动,了解组织诉讼的公众和媒体,倾听其意见,设法使受到危机影响的股东站到自己一边,并邀请公正、权威的机构来帮助解决危机,以确保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任。
 
“在他们做出一些自己无法肯定对错的决定之前,应该咨询专家,这样多少能避免遭到反对的尴尬”,David Webb说。
 
不过时刻牢记下面一条才是真正万全之策,“按照国际金融市场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在国际化的这场游戏中,中国企业最需要记住的就是一切都遵守规则。”